1.1查验“交接班记录”及蒸汽锅炉技术登记簿。
1.2查看设备各部位和安全附件(安全阀、水位表、压力表、排污阀及透风除尘设备),确认正常后方可操作。
1.3关于新装或大修今后的锅炉,应对以下几方面进行查看操作:
1.3.1查看锅炉本体、给水体系、烟风体系、各检测仪表等均应无缺。
1.3.2查看锅筒或锅壳,集箱内应无杂物及贵留传工具,管路无阻塞。
1.3.3撤除各管路上因查验而设置的盲板,人孔、手孔及连接法兰等处的螺栓应拧紧,各管路阀门均调整至点火要求位置。
1.3.4开给水泵、经省煤器向蒸汽锅炉上水。上水温度为40-50摄氏度。
1.3.5上水至锅炉水位表的最低水位线时,停止上水,敞开低位水位计、远传水位计及水位报警器。
1.3.6敞开设备所有的冷却体系。
2.升火与升压
2.1对锅炉机组烟道进行完全透风。风机透风的时间约为5分钟,天然透风应不少于15分钟。
2.2锅炉升水应按不同的焚烧设备所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。关于链条炉排可按下述过程操作:
2.2.1在炉排的前部展上一簿煤层,并在其上展好木材及点燃物。
2.2.2启动风机,点燃点燃物并调理风门。待木材焚烧安稳后,缓慢滚动炉排。
2.2.3待煤焚烧安稳后,逐步增加给煤量,调理送风量,使之焚烧正常。
2.2.4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规定,掌握锅炉升火到供气的时间性。当蒸汽从空气阀中冒出时,即可关闭空气阀,并亲近留心锅炉压力表,适当开大烟道挡板,加强透风,预备升压。
2.2.5升火期间应操控省煤器内水温,在工作压力下应低于饱满温度400C。
2.2.6当汽压上升到0.05-0.10兆帕时,应冲洗水位表。
2.2.7当汽压上升到0.10-0.15兆帕时,应冲洗压力表的存水弯管。
2.2.8当汽压上升到0.20-0.29兆帕时,应查看各联接处有无渗漏现象。
2.2.9当汽压上升到0.29-0.39兆帕时,应试用给水设备和蒸汽锅炉排污装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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